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细则/第四章 选区划分第十八条已修改选区的大小,按照每一选区选一至三名代表划分。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