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细则/第二章 选举工作机构第十条已修改区县(自治县)和乡、民族乡、镇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办理选举工作事项。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