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第五章 优惠待遇第三十六条有效华侨、港澳台同胞在开发区内投资兴办企业或公益事业,其亲属的户口可以按规定迁入开发区。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