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准备和举行第十条已废止代表团团长的主要职责:(一)召集并主持代表团全体会议;(二)组织本代表团审议议案和有关报告;(三)反映本代表团对议案和有关报告的审议意见;(四)主持在本代表团会议上的询问;(五)传达、贯彻主席团会议的决定和有关事项;(六)处理本代表团的其他工作事项。副团长协助团长工作。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