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林木管护条例第九条有效县林业、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种苗、草籽的繁育工作,大力引进、推广适应林木、草籽良种。国有林场、乡林业站应当发展苗圃,建立育苗基地。大力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单位和个人兴办苗圃。地方法规 ·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