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化撒拉族自治县林木管护条例第十四条有效自治县境内的珍稀林木、名木古树,由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清查登记,建立档案,设立标志,予以重点保护。地方法规 ·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