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土族自治县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环境卫生设施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建筑垃圾等非生活垃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中,应按要求运往指定地点处理。特种危险废弃物的处置按环境保护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