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管理条例/第四章 城乡管理第五十二条已修改自治县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关心从事环境卫生工作的人员,保障其合法权益,不断改善其工作条件,提高其生活待遇。地方法规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3年5月31日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