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劳动安全卫生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四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50000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