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已修改

运输木材出省、市、县境的,必须持有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木材运输证;经验证手续齐全的,应及时放行。木材运输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