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七章 民族关系第七十四条有效自治州的自治机关通用汉语言文字和藏语言文字,鼓励各民族公务人员互相学习语言文字。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七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