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六章 社会事业第六十七条有效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实行计划生育,提倡优生优育,提高各民族人口素质。对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生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适当放宽。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六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