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六章 社会事业第六十三条有效自治州的自治机关继承和发扬藏族优秀传统文化,发展具有藏族特色的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信息网络等民族文化事业。挖掘和保护民族文化资源,培育和发展民族文化产业。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六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