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四章 经济建设和资源开发第三十五条有效自治州的自治机关稳定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自愿、有偿流转。自治州的自治机关依法保护耕地,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各县(市)因地制宜,有计划地退耕还林还草。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