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甘南藏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是甘肃省管辖区域内甘南藏族人民实行区域自治的地方。自治州辖合作市、夏河县、临潭县、卓尼县、舟曲县、迭部县、玛曲县、碌曲县。自治州的辖区和区域界线受法律保护,如有变动,由上级国家机关的有关部门和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充分协商拟定,按照法定程序报请批准。自治州的首府设在合作市。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