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七条有效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对在自治州的建设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