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章 货物运输第十八条已修改外省货运车辆驻在我省从事经营活动超过30日的,应当到经营所在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登记,并接受其管理。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9月25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