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已废止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方税务机关、财政部门、经办银行之间应当建立

社会保险费征缴对账制度,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社会保险费征缴的有关问题。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