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本市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适用本条例。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