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木材流通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已废止木材检查站扣留木材,应发给当事人扣留凭证,并书面通知货主或承运人在规定期限内依法接受处理。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9月25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