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