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已修改

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项目已列入公路建设年度计划;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审批同意;

(三)建设资金已到位,并经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确认;

(四)征用地、环保等手续已经审批,拆迁基本完成;

(五)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已依法确定;

(六)质量监督手续已经审批,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措施已落实。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