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二条已修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耕地开垦费的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9月26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