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有效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未经批准,在公园内组织开展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的,由公园管理单位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项至第(十)项规定的,由公园管理单位予以警告,可以并处5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当报告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由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前款的公园管理单位指依法设立,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