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五章 变更登记第五十八条已修改申请房屋用途变更登记的,应当提交原房地产权证和规划、土地、消防管理部门同意用途变更的批准文件。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