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二十三条已修改登记申请符合条件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登记,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土地房屋登记簿。土地房屋登记的事项自记载于土地房屋登记簿之日起生效。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