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三章 经济建设第三十三条有效自治县应当积极争取上级国家机关对自治县公路改造和乡村道路建设、养护的项目支持,改善城乡公路设施。鼓励集体组织和个人兴修公路、兴办交通运输事业。地方法规 ·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