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自治县实施牧业稳县、工业强县、科教兴县、生态立县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开发并合理利用水利、矿藏、牧农业和旅游等资源,推动自治县的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健康发展。

在经济发展中享受上级国家机关在投资、金融、税收等方面的扶持和照顾。

地方法规 ·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