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已修改

本条例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1998年3月28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重庆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