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藏族自治州城乡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第四条有效州、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乡商品交易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公安、税务、物价、质量技术监督、卫生、农牧等有关行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