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二十三条已修改工会应当监督企业、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制度。对损害职工身体健康、无视职工正当理由强行延长工作时间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并与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支持职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9月27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