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土族自治县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有效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受贿赂、徇私舞弊,尚不构成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致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