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土族自治县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除障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处以警告或者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