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土族自治县河道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一)、(三)、(四)项规定的,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吊销许可证,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