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技术合同实行自愿申请认定登记制度。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管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技术合同登记可以收取技术合同登记工本费,收费标准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