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已废止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界人士在同境外宗教组织、宗教人士进行友好往来及宗教文化学术交流活动中,应当坚持独立自主、平等友好的原则。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