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国防教育是对公民进行以爱国主义为核心内容的有关国防观念、国防法律法规、国防知识技能和增强公民履行保卫祖国及其它国防义务自觉性的教育。

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