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已修改

用人单位和个人有权对社会保险征收机构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行监督;有权就与本人有关的基本医疗保险争议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