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二章 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第三十条已修改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参加后又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其从业人员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或者参加后又中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业人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