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二章 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第二十五条已修改参保人个人账户余额用于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之外的医疗费用;个人账户不足支付的,由本人自理。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