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章 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第二十六条已废止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推行清洁生产,执行清洁生产的技术经济政策和评价标准,把消除污染、改善环境、节约资源和综合利用作为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采取措施防治污染物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实行工业污染的全过程控制。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