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三十条有效本条例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1993年9月27日辽宁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