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有效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发放。失业保险金必须高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