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我省行政区域内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企业)及其职工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