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废止省测绘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以下基础测绘项目:
(一)建立、复测省内国家三四等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
(二)组织实施全省基础航空摄影,获取基础地理信息的遥感资料;
(三)测制和更新全省1∶10000、1∶5000比例尺地形图、影像图及其数字化测绘成果;
(四)建立、维护和更新省辖区内的区域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和系统;
(五)组织编制和更新全省行政区划图及其普通地图集;
(六)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基础测绘项目。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