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信息技术标准化监督管理条例/第三章 组织机构代码第十二条已废止组织机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发生变更,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到原发证单位办理变更手续,并交回原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组织机构依法终止,应当到原发证单位交回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