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第十六条有效私营企业可以依法与外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开办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可以依法到境外投资兴办企业。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