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三章 路产保护第二十六条已废止因交通事故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的,当事人必须立即停驶,保护现场,并报告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处理。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