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做好公路保护工作,逐步完善公路服务设施,提高公路服务和管理水平,保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公路的建设和养护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