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三十二条已修改自治县自治机关加大对本区域贫困乡(镇)、村的扶持力度,积极争取上级国家机关在财政、金融、物质、技术、人才方面的支持,采取措施帮助贫困乡(镇)、村和贫困人口尽快摆脱贫困状况。地方法规 ·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